全日制硕士公司产品方案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来源:12BET | 发布日期:2023-11-12 】

全日制硕士公司产品方案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Mechanical Engineering

(专业学位代码:085501)

12BET机械工程(专业学位)主要开展面向高效能复杂机电系统的先进设计制造理论研究及其工程应用,在机器人技术、微机电系统、数字化控制技术与装备、机电系统性能优化与装备、材料成型工艺与装备和振动与测控技术等工程领域形成了特色优势。现有校内研究生导师29名,校外研究生导师28名,校内外实践基地10余个。

一、培养目标

培养在机械工程领域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强调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了解机械工程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掌握解决机械工程领域中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方向

方向1:机器人技术

本培养方向主要从事机器人机构学、机器人运动学与动力学、机器人控制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与应用工作。该研究方向突破传统机械系统设计理论的常规,研究“变体机器人”、“仿生机器人”、“工业特种机器人”、“助老助残机器人”、“康复训练机器人”等具有高灵巧性、高能效性、运动柔顺安全性的先进机器人系统的设计、制造、控制与高水平应用技术。

方向2:微机电系统

本培养方向主要从事微机电传感器、微机电致动器、微机器人等微机械电子系统(MEMS)的设计、制造、动态特性测试、系统控制与实践应用等方面的研究与应用工作。以揭示和应用微机电系统的设计制造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为目标,探索研究“柔性传感器”、“多模式融合微机械传感器”、“全柔性机构微致动器”、“微型机器人”等微系统的设计、制造、控制和工程应用。探索解决航天、航空飞行器、自动船舰系统、仿生机器人、现代通讯设备、先进医疗器械等应用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

方向3:数字化控制技术与装备

本培养方向主要开展环保设备、水资源调度系统、新型测量仪器与非标准机电装备的设计、制造与测控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主要基于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环境,将数字控制技术拓展、深化和改进,应用于国家工业经济支撑行业新型特种机电装备的研发和推广。主要工作覆盖从概念设计、详细设计、工程分析、数控加工、虚拟制造模拟到产品维护等完整产品开发和生产的全过程。以CNC为核心控制部件进行多机电系统的优化设计与应用技术研究,实现高品质特殊应用。

方向4:机电系统性能优化与装备

该方向面向复杂机电装备研制、及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开展复杂机电系统多态、多场、非线性设计理论及性能分析与优化研究。从机电系统的本质特征出发,研究包括力、运动和能量流等多物理场条件下,机电部件与系统的设计、制造与调控方法;基于先进运动控制技术、复杂机构和伺服驱动技术,进行大规模运动控制系统的性能优化与系统集成,进行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设计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与工程开发。

方向5:材料成型工艺与装备

该方向从事轻质高强金属材料成形工艺与装备研发等方面的研究与应用工作。面向国民经济、航空航天及国防工业建设中的金属成形领域重大需求,以复杂变形路径及极端环境下的材料成形性能表征、成形过程塑性变形理论、成形件宏观性能及微观组织精确控制、智能成形工艺与装备关键技术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以实现高精度、复杂制件的精密成形制造。

方向6:机械系统振动、测控与优化应用技术

本培养方向主要面向航空、航天、船舶、精密仪器、重大通讯设备等,开展机械系统中的摩擦与润滑、振动噪声的分析与控制、精密检测与测试、机械系统疲劳破坏机理分析与设备健康管理、机械系统综合运行效能分析与改善、主/被动减振降噪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等方面的研究与应用工作。

三、学习年限

一般学制3年,其中理论学习为一年,论文工作(含专业实践)两年。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为五年。

四、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基础理论部分以课堂学习为主;专业理论部分实行课堂学习、实验或实践课相结合。实验或实践课教学过程中,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和模拟训练等方法培养研究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2、专业实践:研究生在学期间,在研究生校内外实践基地参加为期不少于6个月的专业实践或工程实践活动,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活动开始时应制订详细计划,结束时提交实践工作日志和总结报告,并由包括校内外导师在内的专家组进行评议,写出评议意见,通过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3、论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体现研究生的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或导师组负责制。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外导师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技术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和责任心强的行业技术专家。

5、研究生考核制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8学分;专业学位课:9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必修环节:9学分,其中文献检索及科技论文写作2学分,职业规划与创业教育1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见下表。(对于跨一级学科考入或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生,应当至少补修2门与本学位点相关的基础课或专业课或本科生骨干课程,并进行考核,学分另计,但不能顶替以上各项规定的学分。)

*导师和研究生可根据课题需要在学校其他专业学位点所开设的课程中,选择至少2学分的课程代替本学位点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

六、学位论文工作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选题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推荐从以下几个方面选题:

(1)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与工程紧密相关的应用基础性研究、预研专题;

(5)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6)工程设计与实施。

论文选题时间应不迟于第三学期第五教学周。

2.学位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包括完成一份文献综述报告,并撰写1 份开题报告。综述报告要求员工应查阅有关本研究方向和领域发展状况的国内外学术论文和技术报告,阅读数量不少于30篇(国外至少10篇),字数一般为0.5~1.0万字。开题报告应包括课题来源、工程背景、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关键问题、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研究工作基础(工作条件、困难问题、解决办法)、研究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等。研究生开题要组织开题答辩,由专业学位责任教授组织。开题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补答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开题答辩应于第三学期第十教学周前完成。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包括书面形式的论文进展报告、公开的论文中期答辩会。论文进展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的研究计划,对研究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案,已经取得的进展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报告能充分证明论文研究可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检查工作由专业学位责任教授组织进行。中期答辩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重新答辩一次,再次答辩未通过者延期半年。中期答辩要求在第五学期第五教学周前完成。

4.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在机械工程领域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掌握了解决机械工程领域中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状况有详细和清晰的描述与分析;

(2)综合运用基础理论、科学方法、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能在某方面提出新见解;

(3)论文工作应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4)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工作量饱满,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

(5)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5.创新性标志成果要求

研究生除要完成学位论文以外,在正式答辩前还应至少提供一项创新性标志成果。对该成果有以下要求:

(1)第一署名单位为12BET,第一作者为研究生本人(如果

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以是第二作者);

(2)成果内容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

(3)成果的种类可以是国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或在国内外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含录用)的论文,或国际会议论文集上发表(含录用)

的论文,或项目获奖,或项目鉴定,或研究生科技活动获奖等。

(4)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6.学位论文预答辩规定

专业学位责任教授应在第六学期第八周前组织本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预答辩,对论文质量进行预审。对学位论文中不合理的地方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质量较差的员工提出警告,责令其在毕业答辩前认真修改;对论文研究内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员工,应延期答辩;延期答辩时间由预答辩专家小组决定,并出具延期答辩书面决议。

7.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论文评阅的研究生,可按《12BET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应组织公开的论文答辩会。具体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责任教授提出的人选确定,人数为五位专家,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在校外实际工作部门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相关专业领域(行业)专家。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应回避,不参加所指导研究生的答辩会。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本专业学位点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人员担任。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至少在答辩二周前将硕士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并按答辩流程进行,根据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为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

(3)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研究生可在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七、学位授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12BET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方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